水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
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审批大体流程是:申请筹建——申请开业——审批
一、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其驾驶、轮机人员应当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
(二)在要求经营的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者货源;
(三)经营客运航线的,应当申报沿线停靠港(站、点),安排落实船舶靠泊、旅客上下所必需的安全服务设施,并取得县以上航运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和负责人,并订有业务章程;
(五)拥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必须具备上述
一、
二、
三、五项条件,并有确定的负责人。个体(联户)船舶还必须具备船舶保险证明。
二、开业的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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