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欠费调研材料
关于水费欠费维护稳定调研报告
根据晋维稳定通﹝2010﹞9号《关于开展维护稳定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好中央和省、市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我公司支部对自来水费欠费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提出解决措施,避免因欠费停水引发不稳定的问题。
水费是城镇供水企业的主要收入,是供水企业再生产的资金来源,欠费不仅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损害了企业的权益,严重的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欠费还严重阻碍了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更新设备、扩大投资经营规模,使企业的再生产能力下降,服务和管理水平难以提高,甚至陷入欠费—服务下降—欠费的恶性循环中。如用水户长期拖欠水费,供水企业必然要根据相关的供水法律法规,对拖欠水费的用户进行停水处理,这就会引发一些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一、水费拖欠原因分析
1、行政干预水费减免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很多方面还表现出传统计划经济的特点,行政干预过多,合同当事人信用丧失,企业财产权被侵害等案例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供水企业当年欠费率约20%~30%左右,个别地区甚至高达30%~50%,其中约80%属于企业用户,尤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有不少历史欠费便是当地政府为了减轻国企负担或引入外资,进过行政
干预单方面同意减免的,不但涉及金额较大,时间较长,而且手续不全也不
规范,自来水照样正常供应,使供水企业合法的收费权利长期无法实施,更为严重的是带来当地恶性的示范效应。
2、欠费单位缺乏偿债能力
由于传统的城市供水企业缺乏有效的追缴欠费激励机制等原因,造
成巨额的历史欠费得不到及时清理,许多欠费大户清算时早已成为难有
转机的“烂摊子”,无人负责也无能力偿还历史欠帐,同时,由于自来水
先用后付费的特性,使这些欠费企业清产时无法核对欠帐余额,甚至根
本不承认供水企业提供的欠费数据,使供水企业的合法债权被剥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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