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欠费调研材料
石嘴山市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王金海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实际,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办法措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由过去的社会统筹转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体制。社会保险从单纯的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向全民社保转变。
一、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基本养老保险向人人享有保障的目标迈进。1986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0年启动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2008年建立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在平罗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在国家、自治区未出台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市委、政府于2008年底出台了《石嘴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偿试,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奖”。2010年,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文件),彻底解决了全市农场工、家属工、集体工“三工群体”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在全区首家制定出台了城镇老龄低保人员养老保险贷款参保办法,全市768名老龄低保人员贷款参加了养老保险。争取自治区政府于2010年将大武口区、惠农区列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全覆盖。
2、基本医疗保险从制度和政策上实现了城乡全覆盖。1999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96年启动实施了工伤保险,2001年启动实施了生育保险,2003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7年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在平罗县开展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争取自治区将我市列为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市,全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大会在我市召开。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试点工作,方便了群众就业结算。
3、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养老保险统筹职工人数达到153051人,其中:在职职工115750人,企业退休人员37301人。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11.8万人,参保率达76.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万人。
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35.1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9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9.8人。生育保险参保9.6万人;全市参加新农合农民27.9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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