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安检程序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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