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常山人民法院
常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0日在常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常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小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干兴县、项目强县”总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受理案件数由2007年的2947件上升到2011年的4327件,共受理17835件;办结案件数由2007年的2780件上升到2011年的4043件,共办结17551件。先后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集体等荣誉,2011年又获得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优秀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全省政法系统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104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上升23.77%、22.90%;判处罪犯17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6人。突出重点,把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着力惩处毒品犯罪,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高群众社会安全感。共审结抢劫、聚众斗殴案件24件62人,审结盗窃案件229件43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件27人。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共审结16件24人。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斗争,共审结164件253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审结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7件21人。严格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去年因“醉驾”被判刑的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1件31人。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调解率和赔偿到位率均领先全市法院,共有215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害人获得了1130万元的经济赔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以减少社会对抗,共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864人。坚持寓教于审,妥善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悔过自新,共判处119人,其中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105人。
民商事审判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251件,审结9107件,同比分别上升41.84%、40.5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23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对婚姻、赔偿、债务等案件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农村
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相邻纠纷等涉农案件的调解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对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隐患。推进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庭前、庭后各阶段的全程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177件,调撤率59.03%,领先全市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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