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富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富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支持和强化专利工作,完善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富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富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富阳市科学技术局
富阳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专利资金办法
抄报: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抄送:市府办,张锦铭、汤金华、沈华清同志
富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专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阳市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利专项资金来源:
1、市财政预算安排;
2、国家、省、杭州市专利专项补助资金;
3、其他。
第二条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授权专利的补助和专利工作的奖励、专利宣传、人才培训、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行政执法条件建设、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国际间专利交流与合作等事项的补助。
第三条专利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
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利第一权利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负责市专利事务协调管理的政府机关。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未完,全文共1904字,当前显示6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