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建设,需对****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
第三条征收主体:***
第四条征收实施部门:***
第五条征收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七条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第八条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对《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以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实际测算为准。对用途有异议的,按照房屋产籍登记簿记载的设计用途确定。
第九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但符合土地、规划相关规定,由土地、规划部门认定后,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条对于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给予适当的补偿,对于违章和违法建筑,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按期1
搬迁。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第二章征收补偿与安置
第十二条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对象包括。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价值;附属用房的价值;院落附属物、附着物、室内装饰物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第十三条被征收房屋、院落附属物、附着物、室内装饰物的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相关规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
第十四条征收部门给被征收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元。临时安置费按照每户3人以下(含3人)每月**元,每增加一人增加**元的标准执行。选择货币补偿住宅房屋的一次性给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一次性给付18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给付日期以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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