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请示
关于整理人事档案的请示
行领导:
为实现我分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配合总行落实好定岗定编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将我分行分散零星的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全面整理。具体事宜请示如下:
一、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
制定人事档案材料目录,对全分行下发收集人事档案材料通知,要求全体员工人事档案归集分行人力资源部,并对照材料目录补充缺失内容。
二、人事档案材料归集科目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成绩、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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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