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旅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精准扶贫精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镇关于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县、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社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社区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二、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上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社区贫困人口。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用于补助或扶持到人到户的资金使用对象必须是本社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于建设小型公益设施等不具备排他性项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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