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保全部
***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区联社)已置换不良贷款和已核销贷款(以下称为表外资产)的管理,强化责任约束,提高管理水平,有效保全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根据财政部、银监会相关政策以及省联社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已置换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向市区联社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以及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出资(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置换的不良贷款。
本办法所称已核销贷款是指达到核销条件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核销的呆账贷款。
第三条表外资产的管理应坚持“账销案存、保全债权、明确责任、分类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四条表外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区联社资产保全、信贷、财务、内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一)本联社资产保全部负责表外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提出表外资产采取风险代理、打包出售等处置请示,负责对表外资产的保管、清收催收、账务处理工作。资产保全部设立综合岗、核算岗和管理岗,具体岗责为:
1、综合岗。负责撰写处置请示;负责建立表外资产台帐;负责保管表外资产的原始档案;
2、核算岗。负责表外资产的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并对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3、管理岗。负责表外资产催收清收工作,并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制定清收计划。
(二)信贷部职责。负责对拟置换、核销的不良贷款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三)财务会计部职责。负责表外资产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内审部职责。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表外资产管理、处置、清收、核算等环节进行检查或受条线部门委托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纪检监察室职责。负责对涉及表外资产的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章分类
第五条表外资产应视同表内资产管理,依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是否有偿还的可能性对表外资产同时实行“五级分类”和“偿还可能性”分类。
第六条表外资产五级分类应坚持真实、审慎、灵活的分类原则,充分考虑分类的核心定义,有担保品、有担保人、有继续还款行为、仍保留债权的表外资产可划分为次级类或可疑类,并属于有偿还可能类,能确定90%以上损失的表外资产可划分至损失类,只有确定100%损失的才能划分为无偿还可能类。
第七条表外资产要根据是否有偿还的可能性分为两类,即。有偿还可能类贷款和无偿还可能类贷款。表外资产的分类及认定工作,由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划分为有偿还可能类贷款:
(一)借贷关系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人有偿还意愿的;
(二)借款人或担保人有偿还能力,且有偿还能力一方未超诉讼时效的;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无偿还能力,但其主管部门认债的;
(四)借款人因灾害、因病暂时无还款能力,但房屋及土地等所有权属明确的;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目前虽无偿还能力,但有迹象表明双方或一方在诉讼时效内有可能获得第三方资金来源的;
(六)借款人有偿还意愿且具有偿还能力,但因服刑等原因暂时不能偿还的。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划分为无偿还可能类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超诉讼时效,且本人无偿还意愿的;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破产,破产清偿后的剩余部分;
(三)借贷关系不明确或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楚的;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走逃、死亡或灭失且无其他还款来源的;
(五)以物抵债处置后不足以清偿,且无追索权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无偿还能力,且双方均无还款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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