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系统使用及业务管理办法-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和《上海市建筑渣土整治方案》的有关精神,为保障本市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能有效运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市绿化市容局。负责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加强各相关市、区级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废管处。受市绿化市容局委托,负责推进本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设立监管中心监督系统使用情况;制定全市性应急保障方案。
(三)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提供系统技术保障和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四)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管理信息系统”具体运转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阅读器信息设置;负责对阅读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市容环卫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负责电子标签安装、更换,阅读器配置、租赁;协调运营维护企业实施维护;组织开展操作培训。
(六)运营维护企业。负责对“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阅读器等实施维护。
(七)专营企业。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配置阅读器,并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及设立应急措施。
(八)建设单位、消纳卸点和中转码头经营单位。负责阅读器现场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应急措施。
二、系统管理
(一)用户名和权限管理
市废管处为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统一配置用户名;建设单位、消纳卸点和中转码头经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用户名开通手续。
各级用户权限由市废管处统一设定,并于“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设置,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对监管系统进行操作。
(二)硬件设备管理
1、电子标签管理(1)电子标签安装
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进入建筑渣土申报系统数据库。
(未完,全文共2527字,当前显示8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