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规范我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监督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环评机构管理方式,营造开放公平的环评市场秩序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改进环保行政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全省环评市场公平正义上来,着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推进公平准入,创造有序竞争环境。要认真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得以备案审查等方式限制外地区环评机构在本地承接环评业务,不得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或向建设单位推荐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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