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级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目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行政区划调整的内容
(一)撤销地级巢湖市。
(二)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
(三)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
(四)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
(五)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辖4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1市(县级巢湖市)、4县(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马鞍山市辖3区(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3县(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芜湖市辖4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4县(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
二、行政区划调整的背景
行政区划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我省现有行政区划是在沿袭历史的基础上形成的,虽几经调整,但中心城市规模较小,政区规模差距较大,划江而治等问题比较突出,水系特别是巢湖的管理体制不顺,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形成很大制约。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我省人大代表团以1号集体议案,提出《关于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科学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的建议》,被列入全国人大重点议案。去年7月,全国人大、民政部组织联合调研组,就我省行政区划调整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省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正式上报了《关于撤销巢湖市及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
三、行政区划调整的意义
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是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决策,必将对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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