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时间风干的只是回忆与伤痕,孕育的是新的期待和美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豫政办〔2006〕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的规定,为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和使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监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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