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设立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和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是推进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大具体实际行动。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这两项工作,设立专项资金,并已列入2007年度市对区的“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保证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要求设立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250万元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150万元。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一。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表。
附件二:《关于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的通知(送审稿)》
附件三:《关于推进“农家乐”等乡村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区委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
附件一: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表
(一)、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概算(250万元)
1.农业特色产业强镇强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区特色产业强镇强村的以奖代补。
2.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建设项目补助:50万元
主要用于全区农业特色产业提升水平、宣传推介、开拓市场等方面项目支出。
3.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规划编制:15万元4.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
5.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建设的其他支出:10万元
(二)、“农家乐”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150万元
1、“农家乐”休闲产业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区“农家乐”特色村(点)及星级经营户的以奖代补。
2、全区“农家乐”休闲产业项目补助:20万元
主要用于“农家乐”休闲产业精品培育,提档升级改造,风情小镇建设重点项目补助。
3、全区“农家乐”休闲产业规划编制:10万元
4、全区“农家乐”休闲产业整体宣传推介经费:10万元
5、“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10万元
附件
二、
黄岩区委办公室
黄岩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的通
知(送审稿)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夯实我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工程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07]35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黄区委〔2007〕2号)文件精神,就我区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的重要性
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就是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现代农业的产业发展主攻方向,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原则,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引导农民推进区域规模经营,不断做大做精做强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搭建高效生态农业深化发展的新平台,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等领域。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大具体实际行动,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化认识,切实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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