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湖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市、州或省各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县(市、区)或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
根据此权限,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是:
1.个人申报(中专、中小学校需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申报);
2.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3.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4.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
5.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论文、继续教育证(含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证)等;
6.将审查同意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7.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公示、单位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8.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9.评审材料归档。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二、时间
安排
我省基本形成较为固定的模式,即
1--2月,总结上年度职称工作情况,研讨有关职改政策;
3--4月,召开职称工作会议、部署当年工作;
5月,各单位准备申报材料;
6--7月,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8月--9月,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10月,整理评审材料,处理来信采访,听取群众意见;
11月,下文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月,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理聘任手续。
三、送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02年开始,需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环境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后,通过磁盘逐级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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