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高新企业新所得税法

探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所得税负担影响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两税统一,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中小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对其经营及税收负担方面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调整经营思路和策略,对其进行新的税收筹划,以实现中小企业税负最小。本文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调整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税负的影响,并针对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筹划做了简要探析。

关键字: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小企业;影响;税务筹划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与施行是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财会人员应在充分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经营及税负影响的基础上,改变旧思路,合理避税,进而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按照“简化税制、放宽税基、降低税率、严格征管”的税改原则,实现了“四个统一”,给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新企业所得税法是是一部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纳税方式、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关调整事项具体如下:

(一)重新界定了纳税主体。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我们是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义务人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则是法人所得税制度,即只对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所得征收独立的法人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法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确定做出了统一规定,即依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中有关民事主体的规定,并兼用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地的标准,采用“居民法人”和“非居民法人”概念对纳税主体加以认定。“居民法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则只需对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与此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先的纳税方式,明确规定中国境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不再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而是由法人实行统一汇总纳税。

(二)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税率是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核心问题,考虑到要尽量减轻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并结合我国国情、国家财政承受力以及类同于我国国情的其他周边国家的税率水平,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法定税率统一为25%。参照全世界范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国家28.6%的平均税率水平,以及我国周边18个国家26.7%的平均税率水平,新法确定的25%的企业所得税率税率与我国实情是相符的,利于内外资企业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这个处于国际适中偏低水平的税率能够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

(三)统一并规范税前扣除项目标准和办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基础的确定过程中,对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扣除做了统一规范。具体如下:取消对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扣除的限制,按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予以据实扣除;统一企业广告费扣除标准,规定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实行据实扣除;扩大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范围以及适当缩短算折旧年限,以加快固定资产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统一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规定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纳税额时据实扣除;对于企科技投资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除允许据实扣除外,还给予50%的加计扣除;此外,对企业出于经营风险考虑而计提的相关风险准备金等准予适当扣除。


(未完,全文共4500字,当前显示14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