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乡镇林业站站长管理办法
叙永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乡镇卫生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卫生院院长是由县卫生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主要从事乡镇卫生院综合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副院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乡镇卫生院院长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质量效率、事业发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等项工作进行量化目标责任管理,并逐步建立科学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体系。
第四条对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综合考评,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并通过对考核考评结果的运用,确定对乡镇卫生院长的晋升晋级、表彰奖励、惩诫处分等。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院长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各级党委、政府和县卫生局党委的领导,全面管理本院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负责抓好上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统筹做好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管理、合作医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村卫生站及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保证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奖惩、晋级、考核、培训工作和财务收支、财产管理工作。
(五)规范医疗业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单位职工的综合素质。
(七)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开创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八)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和职工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六条切实加强行政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执行力强的“四好”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
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好评率达到90%以上。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配套措施完善,全面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卫生院规章制度健全,管理高效有序,综合管理成绩显著。
(三)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职代会、院务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等内部管理机构,健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设备采购、医药购销、收入分配等都必须交由相关的内部管理机构议定后实行,严禁个人独断专行。
(四)规范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站建设,专职公共卫生人员配备达到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预防撞种室达到合格接种室标准,公共卫生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软件资料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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