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在岗履职管理办法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按照公司对各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项目部规章制度。工程监理项目部的全体监理人员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同时遵守本规定。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监理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二、应注意个人形象,说话文明,相互尊重,以礼待人。
三、工地现场检查巡视必须随身携带检查工具,巡视检查完毕必须进行各项书面记录。
四、所报检查项目,要认真检查,检查方法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执行,不得缺项和漏项检查,必须每日清点签署当天资料,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五、注重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工作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监理过程中对下发的文件要认真领会,及时贯彻落实到位;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六、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必须全过程旁站检查施工,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七、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工地施工情况时,监理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查,介绍情况,接受询问,不得找任何理由回避。
八、项目部一周定期召开施工现场的工作会议。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现场监理工作
1、现场监理每天必须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了解施工动态,管控施工质量、安全。
2、携带必要检查工具,亲自动手量测,对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仔细实测、检查。
3、监理必须严格执行监理程序,每道工序必须经检查合格,同时签认相关施工资料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各施工工序,监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报检,未报检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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