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工法援专项维权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余政办〔2010〕306号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省、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会议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37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25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以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落实“两金一卡”(即工资支付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长效机制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0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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