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人大代表议案汇报
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
汇报
柳林县住建局局长
马星明
(2011年9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站在柳林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撰写议案,提出了一批高质量的议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我局共接到县政府转办县人大议案25件。其中,重点议案3件(第26号、31号、42号),主要内容为:一是推进青龙城中村的改造,二是规划并建设桥西北街,三是打通田家沟北路并进行旧城区改造。其他议案共22件,具体包括:住房保障方面3件(第34号、105号、129号);村镇建设方面2件(第21号、47号);路灯管理方面1件(第17号);规划建设方面11件(第18号、22号、23号、24号、25号、27号、28号、38号、40号、41号、43号);市政建设方面2件(第20号、36号);供气供热方面3件(第35号、44号和116号)。议案的内容集中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我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关注,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建设宜居柳林的期待。作为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接收代表议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明1确责任,深入调研,讲究实效。目前,所有议案均按要求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针对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和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在县人大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督办的帮助下,将议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安排,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责成局综合办全程跟踪督查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局按照股室职能,将议案分类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办牵头协调,有关股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办理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件件有人督,项项有人查,任务清、目标明、措施实,及时高效地开展了议案落实办理工作。
二、深入调研,讲究实效。为确保议案答复能遵循科学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体现方针政策,切合县城实际,维护群众利益,满足人民愿望,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指挥,亲临现场,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广泛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多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逐个研究解决办法,为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承办人员在具体的办理工作中,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讲实效,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办理实效明显提高。
三、严格要求,认真回复。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本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本着向代表学习、向代表致敬的态度,本
2着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积极落实的决心,认真对待每一份议案,争取做到领导满意,代表满意,人民满意。我们从办文的格式、内容、时间和要求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特别是答复的内容,更是不敢疏忽大意,各股室答复后,必须交到局办公室由专门负责人认真核查,对照各项要求检查答复情况。对个别内容不符合要求、办文格式不正确的答复意见进行修改或充实,并递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审阅,高质量、严要求做好办理件的答复工作。
(一)重点议案答复
1、蔡宝宝代表提出的“尽快推进青龙城中村改造及完善”(第26号议案),表达了县人大代表们迫切希望改善城市面貌的意见。桥东区是柳林县重要的居住区,是柳林县城的城市副中心,担负着城市的许多职能。为了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创建宜人的居住环境,我县青龙城规划现已编制,正在逐步改造,青龙城中村的改造将采用高层低密度的布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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