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责任人的决定与处理
aaa司字(2009)008号
关于对甘nj-aaa拖拉机翻车事故
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公司各部门:
我公司原料部驾驶员aa、aa、aa于2009年6月26日完成aaa基地aaa作业任务后,在返回公司的途中,于15:00时左右驾驶拖拉机行驶至aaa村水库处发生翻车事故。当时aa驱车在前,由于其为确保途中行驶安全,故而停车检查设备,紧随其后的aa见aa停车,随之采取了制动停车靠向路边。此时aa驾驶的甘nj-aaa拖拉机也紧跟其后,因其安全意识淡薄,未能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且车速过高,来不及采取制动,而采取向左道超车,因乡村道路路面较窄而车辆设备较宽,另加之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拖拉机、aa机侧翻于路基下。
公司在接到驾驶员电话汇报后,火速派人赶往现场救援,经过近两小时的救援后最终将拖拉机、aa机拖上了路面。此次事故造成拖拉机驾驶室顶部
1轻微变形,后挡泥板变形,aa机外壳变形,经公司鉴定估算,造成损失约aa余元。
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公司农机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未完,全文共1485字,当前显示4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