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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与非形式谬误

论“非形式逻辑”

逻辑学是研究“有效推论和证明的原则与标准”的一门学科。一般认为,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但是由亚里士多德创造的这种逻辑类型,后来被康德称之为形式逻辑,只是康德却并未对此做出解释。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逻辑学逐渐产生了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两种类型。但是较多的逻辑学者还是倾向于把这两种由亚里士多德奠定基础的逻辑类型统一称为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单纯的形式逻辑已经不再适应新的形势,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与研究,于是非形式逻辑应运而生。本文将在定义、出现的原因、重要研究著作等三方面对其进行简要介绍。

一、定义

著名逻辑学家拉尔夫·约翰逊和安东尼·布莱尔提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这个定义被认为是当今流行的定义。他们认为,非形式逻辑之所以是“非形式的”,这主要是因为,它不依赖于形式逻辑的主要分析工具——逻辑形式的概念,也不依赖于形式逻辑的主要评价功能——有效性。非形式逻辑以实际论证分析与评估的非形式方法和规范为理论旨归。

二、出现的原因

毫无疑问,形式逻辑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与此同时,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思维活动之间的距离却变得越来越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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