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煤矿管理的几点看法和建议范文
关于对煤矿管理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其特点是地下作业,每时每刻都面临和受到:瓦斯、水、火、顶板、粉尘等:“五大灾害”的影响和威胁。从我们国家建国以来的安全生产发生的人身事故来看,发生事故最高行业也就是煤矿企业。对于煤矿企业的管理近几年国家和有关部门已采取了“铁腕”的手段进行监管,尤其是当前的贵州省对煤矿的管理加大了行业管理的力度。近年来贵州省政府对贵州省内的煤矿采取了兼并重组的方式来提升煤矿的管理,形成煤矿管理集团化。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投入,使得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人”的管理上和“物”的投入上得到大的提升,加大力度提高煤矿生产“人”的管理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本人从事煤炭行业的管理已经31年了,由于所处国有煤矿企业的破产,外出从事私人煤矿和私有煤矿企业的管理工作,大小的煤矿和不同的地质环境的煤矿都已实践经历过,在云南、贵州等地也已经有5年多的煤矿管理经历。现就针对煤矿如何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煤矿效益,搞好当前煤矿公司化的管理诚恳地谈谈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公司与煤矿的关系,应重点落实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一)、公司是所有煤矿的最高管理单元,应组建完善针对煤矿的生产安全的组织机构。即成立在公司总经理(公司班子)领导下的有关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通风部、机电运输部、公司调度中心等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有关工作范围
1和职责。作为公司部门的人员设置主要是从安全生产方面“服务”于煤矿、协调解决煤矿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具有专业较强的人员担任。公司部门的人员不宜过多,而在于专业的精通。
(二)、煤矿是公司下属的基层(基本)单元,公司效益的好坏和企业的发展都取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那么,作为煤矿的管理又应该是怎样的呢。我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重点考虑:
1、煤矿应在公司“大框架”的控制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机构,即,组建有效的煤矿班子(有效,就是每个矿班子人都要具有专业知识、具备管理能力),其成员为: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五人。对于煤矿的“五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总部以招聘的形式经过严格面试进行筛选确定。
2、在煤矿班子领导下设置以下有关部门和单位。煤矿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通风防突科、机电运输科、生产调度室、采掘区(队)等七个主要单位部门。
3、煤矿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后必须进行班子成员以及各个部门的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主要职责和范围。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和其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煤矿的全面工作,担负煤矿的安全生产等活动的法律责任。
矿总工程师。是煤矿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担负煤矿技术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在矿长的领导下重点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工作。
2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担负煤矿生产安全的法律责任。重点分管煤矿安全监察科业务,以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包括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排等),组织有关部门对一般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在矿长的领导下开展煤矿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做好有关煤矿安全软件资料的上报和存档。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分管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的生产管理,担负煤矿的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重点分管生产调度以及生产人员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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