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操作技术指南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
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
措施:
(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
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
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
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
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
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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