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一):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800字
昨日,我和大家一齐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山杠爷一向很好的主持着大局。之后正因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我对于山杠爷的孙子这个主角思索了很久。自己的爷爷做的,和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完全不一样。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方的情节。
看完这部影片,我感受良多: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个性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坚信会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向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但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能够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礼貌,离法律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向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持续自己的善良。这是一个问题。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政治礼貌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就应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就应更加深入民情,思考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就应思考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就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这是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
(二):空间名称超拽
看了《被告山杠爷》这部引人深思的电影,受益良多。
山杠爷是一位典型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却有着一颗对工作、对国家无比热诚的心。用认为自己是对的深得人心的方法来管理着堆堆平,他得到了堆堆平人的尊敬和爱戴,是说话算话问心无愧的大好人。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问心无愧用于专门治理刁汉泼妇的手法却触犯了法律,引发了德治与法制的深思。三杠爷的所作所为在该片中于堆堆平是于情于理,于堆堆平之外确实是犯法。由于地处偏僻,很少人读过书,懂法的更少。似乎脱离了社会主义的管辖,当时的堆堆平的管理制度和家长式的管理制度有点相似,即家长说的算。以致三杠爷的做法与法律相抵触,这就促成了之后的公安同志为山杠爷求情并流泪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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