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渠县李馥乡第一中心学校
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为积极做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置工作,保护和尊重其信访权益,依法建立科学、正常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
组长:田明
成员:杨长久
张志勇
刘兵
龙玉兰
赵建华
刘相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2、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三、目标责任
工作目标
1、处理好“初信初访”,力争“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
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力争达100%,基本杜绝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3、及时办理和反馈上级机关、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转办率达100%。工作责任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程序,依法信访;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做到全部有理全部解决,部分有理部分解决,无理的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对不听解释,越级上访者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先、晋级,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于停岗或解聘;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2、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3、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维护教职工信访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
2、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3、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4、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处室、班主任解决的问题,通知其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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