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涂岭中心小学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闽教监[2008]8号)、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区(市、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泉教监[2007]7号)、《泉港区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泉港教﹝2008)综121号》文件精神,经涂岭中心小学行政会议研究,现就中心小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教育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学、师德高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开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工作标准
1、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部署,规范和治理工作有领导机构,有治理目标,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
2、所属各小学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3、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的规定,没有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不存在“校中校”、“班中班”,凡不符合要求的已一律予以纠正,或已一律停止招生;杜绝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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