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定期或不定期消毒制度
公路小修保养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及绩效管理
暂行办法
为保证我分局机关各股(室)、各养护站、机驾和后勤组重视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在日常养护过程中,明确各自的职责,努力实现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科学化,加强公路养护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技术和服务水平,实现公路“畅通、整洁、绿化、美化、安全”的要求,发挥公路基础设施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规范化、正规化管理,使我分局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在去年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上台阶,分局特制订本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及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一、上下班制度
分局机关各股(室)、各养护站、机驾和后勤组必须按照分局制定的“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
(一)无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一次扣责任人工资2倍,并扣当月绩效5分。一月内旷工达3次,除一次扣责任人工资外,并扣当月绩效15分。
(二)上班时间不在路上作业生产,擅离职守的职工,一次扣责任人工资50元,并扣当月绩效2分。上班时间参与赌博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工资200元,并扣当月绩效8分。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劳动时应注意安全,中午严禁饮酒,严禁无人放哨时在危险处作业;劳动时应穿着安全标志服,佩带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严禁饮酒上路作业。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工资50元,并扣当月绩效2分。
(二)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发现火险和盗窃的养护站,一次扣责任人工资50元,并扣当月绩效2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扣当月绩效10分。
(三)上班时间严禁违章搭人及搭乘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若出现事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并扣责任人当月绩效5分。
三、生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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