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的通知
太湖县关于继续深入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通知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近期,我县药房非法行医及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老村医、医院退休人员无证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净化我县医疗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药房无证行医、老村医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非法行医、兽医看人病、医院退休医生无《医师执业证书》非法行医、村卫生室人员私自设立诊疗场所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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