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圣城公卫发〔2016〕10号
寿光市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服务站:
为做好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一)按照服务形式分类
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二)服务内容
-1-1.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信息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三)目的
1.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居民公共卫生安全。
2.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居民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四)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辖区内巡查场所名单。
2.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促被监督机构、人员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按要求制作现场巡查笔录。巡查频率每半月一次,力争每年覆盖四次,年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3.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调查处理。对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需监督大队解决的,应报监督大队。信息报告率必须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2-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4.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现场予以劝诫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进行查处。
5.负责辖区内居民反映、投诉、举报等信息的登记、受理、调查、上报、查处结果记录和回复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开展调查。
6.完成卫生监督大队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重点
(一)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工作重点。检查水源防护情况,有无防护措施,是否存在污染源。检查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及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查验水厂水质检验报告,发现供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督大队。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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