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确保市局机关“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动质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现制定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市局机关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直属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诚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推进质监事业发展提供思想道德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我局文明创建的总体目标是“一个确保、两个提升和三个创新”:
(一)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2016年度复评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
(二)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明显提升,质监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三)创新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载体和机制。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分工
按照《省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创建申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8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5分。主要采用实地考评、材料审核等测评方法。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评价,主要是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着重考察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如下: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测评内容。单位有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有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具体活动安排;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单位组织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有具体措施,有参与人数,有活动效果。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单位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开展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多彩潍坊文明行动”志愿服务,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工会
妇委会各直属单位
工作要求。测评的内容,根本要求是实现学雷锋常态化、有实效。一是单位每年都要有学雷锋活动的工作部署和组织领导;二是注重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化、全员化,制定岗位规范、行为守则,运用可考核的方法手段,引导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和日常行为中,做到热爱集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三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体现雷锋精神,融入以义求利、无私奉献等人文理念,引导员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摒弃那种单纯追求物质利益、“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行为;四是在单位组织下,以建立志愿服务队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支服务队20人左右,根据单位总体人数设立、总队、支队、分队,并配备组织能力强的通知担任队长,运用群、微信等联络方式,把活动组织协调好。五
是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要求有具体措施、参与人数和活动效果。
(二)道德讲堂建设
测评内容。有道德讲堂,场所固定;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性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经常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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