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握四条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注重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党支部要找准加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要围绕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做好提高党员素质的各项工作,把握“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向,使学校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要把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作为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的重要切入点,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改进宣传动员机制、健全民主机制、完善服务机制,整合运用优势资源,切实把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坚持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新理念、拓展新思路、
第四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效能提高、员工群众满意,为构建发展科学、安全稳定、管理高效、环境优良、文化优秀、服务优质、稳定和谐的一流技术技能培训基地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责任是: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师生拥护的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第六条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是:
(一)贯彻上级决议,制定党建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充分发挥教育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未完,全文共3343字,当前显示106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