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四害标准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时间:2004年9月3日15:5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近10多年来,全国爱卫会在城市组织开展的以消除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推动城市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鉴于"四害"消长是动态的,"四害"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经研究决定,这项活动继续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改进工作,今后除四害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仍由全国爱卫会负责制定;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和考核鉴定等具体工作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爱卫会负责(详见附件)。
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组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文件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办法及现场考核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规定的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仍继续使用。现将《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及修订后的《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
1.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2.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一、鼠控制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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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