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四害标准
爱卫会灭“四害”服务工作规范
1.目的
为加强除四害工作,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工作规范。
2.范围
适用于华南理工大学校区内(包括学生宿舍、课室、教职工宿舍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
3.职责
3.1爱卫会负责人制订年度灭蚊、苍蝇、蟑螂计划、组织及实施;
3.2爱卫会负责人负责临时除四害的组织和实施;
3.3爱卫会工作人员负责实际工作的执行。
3.4负责宣传除“四害“知识,发放除”四害“药品。
4、工作内容4.1工作计划4.1.1灭蚊工作计划
4.1.1.1灭蚊每年固定在
4、
6、
8、
9、11月份进行全校范围的灭蚊工作;
4.1.1.2上级单位临时通知灭蚊工作;
4.1.1.3个别单位要求单独灭蚊(收费);
4.1.2灭蟑螂、蝇工作计划
4.1.2.1灭蟑螂、蝇工作每年固定在进入冬天即11-12月进行;
4.1.3灭老鼠工作计划
4.1.3.1由本部门委托五山街进行每月一次的老鼠药投放工作;
4.2工作流程4.2.1灭蚊、蝇、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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