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土地登记工作政策》
浅析土地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
2008-04-25来源:资源网作者:岳喜涛祖益康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房地产理论的研究与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断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国务院把土地政策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之一,对国民经济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宏观调控新政策,特别是落实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是国家可调控的资源,这在客观上使国家具备了调节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不供地、从严供地、优惠供地等土地政策,来调整用地结构,最终调控宏观经济。土地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是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的;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是由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圈地运动推动的;土地供给从总量控制到结构控制,是闲置土地、求大于供及城市建设漫延扩张推动的,因此,有必要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一、国家出台有关土地调控新政策
无论是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还是加强土地市场的整顿,都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逐步深入、规范、细化来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的。土地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格土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调控政策。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作出五项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三是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四是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五是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6年8月31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通知作出八项规定:一
是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二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三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四是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五是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六是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七是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八是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
2、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2002年,全国各地先后设立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土地收购储备,政府掌握了辖区内存量土地的面积、位置及供应权等,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可为各业的健康发展开拓巨大的建设空间。2007年11月19日,国土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并明确5类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一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是收购的土地;三是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四是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五是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同时明确土地储备机构职责和权限范围,其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3、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制度,规范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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