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交通部
【发布文号】
(87)交公路字109号【发布日期】
1987-02-07【生效日期】
1987-02-07【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运输统一单证
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87)交公路字109号1987年2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计划单列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国家经委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公路运输使用统一单证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公路运输统一单证使用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施行。
实行这一《规定》,在全国公路运输业使用统一单证,对防止区域分割、各自为政、消除梗阻、保证运输畅通、改善和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实施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地运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这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公路运输单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各级运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施行《规定》,把营业运输开业审批、车辆登记注册、票证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为避免因大量票据作废造成浪费,允许把现存客票、货票用完后,再改用全国统一规定的新票据。但其它管理凭证,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在全国实行。
(未完,全文共2006字,当前显示5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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