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立法法46处修改及6大亮点
立法法亟需修改四大难点
2015年03月08日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所作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近15年来首次修改。作为“管法的法”,立法法的修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去年8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情况看,这次立法法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并不能说太多,但亮点却不少,比如,进一步强调了税收法定的原则,让税收不再“任性”,扩大了地方立法权,限制了地方制发立法性质的“红头文件”,使限行限购等行政手段不能随意使用,等等。但从已公开的草案文本来看,此次立法法修改,我们还要进一步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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