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5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和现状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艰难曲折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始终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头3年,人大工作相当活跃,是建国之后人大工作第一个比较好的时期。1957年至1966年,由于“左”的思想愈演愈烈,民主集中制遭受破坏,人大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受严重的挫折与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受到了重大损害。粉碎“四人帮”以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逐步恢复。
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治制化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度方面,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方面,已发挥出日益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具体制度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例如,1982年现行宪法公布实施至今;1987年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89年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92年双制定了人民代表法。这些法律对于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人员的选举、罢免和辞职,询问和质询,发言和表决,人民代表的权利、义务及其在会议中和会议外的活动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从而使人民代表机关的运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发扬了民主,提高了功效。2004年3月,十届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延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从而有利于中国基层政权的建设。以上的发展过程,从各个角度表明了尽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毫无疑问在前进中不断完善。
(二)宪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根本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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