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及重点
试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
张忠
(中共延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教授,陕西延安716000)
摘要: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把解决已经产生的腐败、预防腐败、及时解决新出现的腐败有效结合起来。要通过规范干部管理体制、系统地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教育人民动员人民积极投入反腐倡廉建设有机地结合,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关键词: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腐败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融入到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中。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既要正确解决已经产生的腐败,又要预防腐败的产生,还要及时发现新产生的腐败并有效解决。
一、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解决已经产生的腐败问题
腐败的产生既有个人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所以解决腐败问题个人应该承担其主要的责任,社会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改革开放时期,由于法制不完善,产生的一般腐败问题,可以适度从宽处理,对于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必须从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对于严重犯罪(包括腐败犯罪),犯罪结束后经过二十年未被追诉的,对于一般犯罪,犯罪结束后经过十年到十五年未被追诉的,对于轻微犯罪,犯罪结束后经过五年未被追诉的,都不再追诉,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腐败犯罪,犯罪结束后,经过二十年未被追诉的,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目前,对于1990年以前的腐败犯罪,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党委系统管理体制预防党内腐败
决定明确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规范党委系统管理体制。党委系统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必须维护党的根本制度——民主集中制,必须体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保障主权在民。
1.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党内直选
党在延安时期提出的宣传口号是“民主政治,选举第一,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革命”。选举制是民主制的启动方式,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选举制的完善就没有民主制的完善。直选是解决跑官要官等吏治腐败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吏治腐败。
党内直选应该分为几个阶段、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由谁选举,选举谁等问题。
中国政治改革必须保证稳定,要保证稳定,政治改革应该是渐进式的。党内直选应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县、乡进行,争取在一到两年内完成;第二阶段在省、市(地级)进行,争取在二到三年内完成;第三阶段在全国推开。
党内直选由谁选举,当然是由党员直接选举;选举谁,这必须符合中国实际,必须保障党的根本制度——民主集中制。西方民主,许多国家要么实行的是总统制,要么实行的是首相制,往往选举一个党或者是一个人。在中国,共产党是法定的执政党,所以不存在选择党派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是一种集体领导体制,选举不能选举一个人,必须选举一个集体,所以党内直选,不是选举个人,而是选举产生一个党委,也就是实行党委委员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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