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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控股信托公司

1995年实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需国务院特批)

适用法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7年银监会第13号令)

一,交银国信

2007年7月银监会批准,交行对湖北国投的重组,成立交行控股的信托公司。2013年3月注册资本增资到37.65亿人民币,交通银行持有85%的股份,湖北省财政厅持有15%的股份。此次重组,标志着我国开始推进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开展“银信合作”的综合经营试点,是开展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试点的开始,不仅是我国信托行业重整转型的重要信号,更是银行业“混业经营”试点的一次实质性突破。

二、建信信托

2008年5月建行重组原合肥兴泰信托,注册资本15.27亿元,建设银行、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

1限公司分别持股67%、27.5%、5.5%。2009年8月开始运营以来,在“银信”联动下,其资产规模已实现连年暴增,综合管理资产目前进入前列。

三、兴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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