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领导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日期:2012年12月19日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分享到: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13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自主选拔,进行自主选拔的专业分为特色工科类和经管社科类(具体专业见附件)。学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不可兼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特色工科类(限招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我校进行选拔的专业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培养潜质和动手能力,获得重点中学校长推荐。
(二)经管社科类(兼招文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英语或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3、公开发表调查报告、文学作品,或在经管社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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