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精神,结合高校出版单位的发展实际,提出高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高校出版体制改革的原则
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要全面贯彻中发〔2005〕14号文件精神,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妥善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和产业属性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要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有利于高校出版单位的发展,更好地坚持办社办刊宗旨,使其更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出版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要根据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有组织、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高校出版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由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制订,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二、高校出版单位体制的类别
高校出版单位是指高等学校主办的出版社、学报、各类期刊和校报。鉴于高校出版单位为高校教学科研服务定位所具有的差异性,以及发展规模、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等因素,高校出版单位体制模式分为两类:第一类企业。将能够出版多类别、多层次、多媒体教材,满足全民教育、社会教育需求,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能力较强、有能力参与出版物市场竞争的出版社和面向市场、面向大众的科普类、教辅类、文摘类期刊转制为企业。第二类事业体制。将国防工业院校、民族院校等仅出版面向校内和特定行业所需出版物、基本上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少数高校出版社,以及高校学报、学术性期刊和校报实行事业体制。
三、高校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任务
(未完,全文共2991字,当前显示8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