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接收政策和报到程序
大学生接收及报到办理程序
一、人力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1、如接收单位为首次办理的私营、内联、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须先到中心代理部办理人事代理备案手续,需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填写《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及《人事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2单位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盖章后到人事代理部签订协议,协议一经签订单位即在我中心设立人事代理帐户。
2、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及《成绩单》原件一份,接收单位在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上加具意见并盖上公章后报送中心交流部或到柠溪分中心办理核办手续。
二、市人事局办理接收函:
1、凭已核办的《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到珠海市人事局(市政府一号楼二楼216室)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函》,联系电话:22572
39、2222762;乘车路线1:从我中心交流部到莲塘站可乘204路车到湾仔沙站下车;乘车路线2:从香洲柠溪分中心到香柠花园站可乘
12、20路车到人民医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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