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人
【发布单位】
哈尔滨市【发布文号】
哈办发[2004]40号【发布日期】
2009-09-02【生效日期】
2009-09-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哈尔滨市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哈尔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
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哈办发[2004]4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针对当前我市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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