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步入新常态
胡海良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反腐倡廉新常态也逐渐显现。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说到底,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心都将围绕新常态而改变。是主动适应新常态,还是视而不见、依然故我,检验出一个机构、一名干部是否称职。
依托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人们逐渐认识到,反腐倡廉新常态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内涵。
反腐倡廉呈现出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要求的新常态,即党委担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两个责任”基本得不到落实,一些领导干部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一些地方出现“塌方式腐败”,不得不说与此有关。诸多信息与细节都已佐证,中央已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作为反腐倡廉的“牛鼻子”。在此背景下,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显然是背离了中央要求。未来一段时期,落实“两个责任”是一条红线,贯穿反腐倡廉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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