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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促进土

地节约集约利用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供求矛盾在一些地区越来越突出,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为引导城乡建设集中、集约用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提出“鼓励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在土地管理中要坚决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制度,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0年以来,在大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探索中,逐步提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部分地区为解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与土地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在基本农田和耕地受到严格保护的情况下,开始把重点转向到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民的宅基地。典型做法是针对农村居民点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环境质量低劣、土地利用率低等现象,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造旧村庄,用腾退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置换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为了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05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先行开展挂钩试点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成效

自2006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共开展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前两批试点项目直接由部批准,第三次试点由部向有关省(区、市)下达周转指标,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确定试点项目并报部备案。三批挂钩试点项目共下达周围指标43万亩,涉及省份共24个。据了解,到2009年底,第一批试点已拆旧复垦5.85亩,约占下达周转指标的80%;第二批试点已拆旧复垦3.84亩,约占下达周转指标的33%;各地正在组织编制第三批试点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取得了如下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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