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地收储出让工作的建议
江苏上收土地收储出让权防无序超规模融资
2013-09-2603:06:29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江苏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又出新举措。
日前,江苏省发文收紧对各地土地融资的监管,要求全省各地每收储、出让一块土地,都要经过省国土厅等部门审核同意,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决定。
该文件由江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下发,名为《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目的是“以规范和强化土地储备监管,将土地储备融资限定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合理和可控范围内,防范金融风险。”该《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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