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遵循。
一、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战略举措。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农村地区体现得最明显,农村地区是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主战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指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举措。如果说,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城乡差距所导致的“推力”和城市二三产业快速扩张形成的“拉力”共同构成强烈的“推拉效应”,农村人口、资源、资金持续流出,许多地方“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现象突出,那么在经济发展新阶段,这种状况将会有明显改变。一方面,二三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工年龄结构与产业就业结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城市生活成本也上升很快,近两年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幅都不超过0.5%,达到历史低点,城市“推力”开始出现;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大量农村人口流出并稳定在城市使一些农村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显著增加,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因此农村的“拉力”也开始显现,形成新的“推拉效应”。正因此,要精准预判短中长期城乡人口、产业发展变化趋势,在利远弊近和利近弊远诸政策目标之间做出尽可能准确的战略权衡,并依此制定实施精确的政策安排,而不是事到临头被动地应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在我国城乡关系结构变化节点上做出的重要战略安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村地区内生性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更多着眼于基础设施方面,在很多地方被简化为“新村”建设,甚至是“新房”建设,忽视了农村特点和农村社会建设,巨额投资未能实现与乡土因素的有机融合,不能实质性促进农村内生性发展,不能有效实现农村良性社会变迁。一方面,农村精英分子始终在大量流出,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不快;另一方面,一厢情愿地将城市治理思路和逻辑简单化移植到农村,在“水土不服”的同时还破坏了原有社会网络体系和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衰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村落会积聚更多人口,一些村落会逐步消亡,这符合村庄演进发展规律。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要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其实就是在提醒我们,乡村有乡村的逻辑,要按照乡村的规律、根据乡村特点来办好乡村的事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改变以往单纯的“输入性”乡村建设模式,形成“内生性”乡村建设力量和治理结构的关键举措。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和政策创新的丰富内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完成全面实现小康决胜阶段任务的重要举措,又是对全面实现小康之后农村发展建设的新的总体战略布局。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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