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总务处管理制度
金龙小学总务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2018年2月25日起实施)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评审、备案、入账、入库、出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计划。
1.学校采购工作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学校各部门及功能室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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